2021年2月26日,党支部李国生书记在8005会议室主持了党课学习。研究会全体党员,流动党员及研究会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了学习。
李国生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党全部活动的总章程,是全党整体意识的集中体现,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作为一名党员,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需要在学习贯彻好党章,才能真正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始终牢记党员义务。
通过这次对党章的重温学习和思考,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在新时代作为党员应具备怎样的素质,应履行怎样的义务,应享有怎样的责任,要有进一步的认知和定位。
通过这次学习,自我对照自我比较后,取得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的同时也要查找不足。如:对党的理论与方针政策学习得还不够深入,不够自觉;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不高等。 通过学习要认识到,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要求,克服自己的不足,发扬和保持党的先进性。
最后,李国生书记从以后的工作和生活方面对全体与会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加强党的理论学习,把党章的要求与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党的理论为党的工作指引了方向,影响了党员的工作态度。每一名党员都应该好好学习党章,并把党章与自己的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用党章指导自己的工作,做到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深刻领会党员的义务,坚守宗旨信念。党章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八大”义务,做到:认真党政方针路线、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人民服务的本领;武装自己的头脑,坚守义务信念,做到义务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三、贯彻党章内涵,做到实干创新。一个单位的外在形象,关键在于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员要切实按照党章的规定和要求去履行党员职责,在工作中要有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克己奉公,多做贡献。